无烟校园执行量化评分标准
1. * 设立学校控烟领导组织,负责和协调全校的控烟工作(1分)。
2. 建立健全控烟规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督促(3分,每条0.6分)。
(1) 实施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所辖场所的控烟管理工作,将控烟作为部门领导的工作考核标准之一。
(2)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要对控烟工作做出部署,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对全校控烟状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 新生和新职工进校要签字许诺遵守无烟校园规定。
(4) * 学校有能够进行控烟课程教学的老师,在校学生每年至少有8学时控烟课程,医学生要接受至少16学时的控烟专业课程。
(5) 学校的橱窗、报纸和网站等媒体要有控烟宣传材料,固定媒体要做到每季度内容更新一次。
3. * 校园入口处有醒目“无烟校园”标识(0.5分)。
4. * 学校建筑物内大厅、楼道、会议室、会客室等处有明显禁烟标识(0.5分),任何室内无人吸烟(2分)。
5. * 禁止在校园内出现任何形式的卷烟广告(0.5分)。
6. 学校工会等一切组织和个人不允许向他人分发卷烟广告商品或与卷烟品牌同名的商品(0.5分)。
7. * 禁止在校园内的商店出售卷烟或仿卷烟制品(1分)。
8. 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以各种理由接受烟草公司的金钱或实物赞助(0.5分)。
9. 校医务室能够承担控烟咨询和戒烟服务(0.5分)。
评分标准:在 * 条目必备的条件下,达到8分级以上就可认为达到了无烟校园标准(满分10分)。
引自:“中国公共卫生控烟倡导促动能力建设项目”指南,2010年